台灣第十一度被WHO拒絕,筆者連續看了不同國際媒體的報導,許多媒體在新聞結尾背景介紹的部分,提到台灣(中華民國)曾經是WHO的成員,直到一九七○年代,代表權被China取代了,因此在過去的十年,台灣(中華民國)不論用什麼名稱申請,都被WHO所拒絕。
這是個令人生氣,卻無力的事實!
生氣的是,雖然台灣(中華民國)的聯合國代表權被China取代,難道台灣人的健康權益就可以被忽視嗎?
無力的是,依照聯合國憲章,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為取代了中華民國的代表權,因此中國現在在聯合國常任理事國所使用的國號,的確是Republic of China(中華民國),而WHO是聯合國會員所組成的組織,難怪WHO會連續拒絕台灣(中華民國)的申請,因為Republic of China(中華民國)已經是會員國了嘛。
以這種情形來看,只要台灣的國號還是中華民國的一天,台灣兩千三百萬人的健康權益,就會繼續被忽視。所以,正名(以台灣名義申請)只能治標,建國才能治本,這是台灣連續被WHO拒絕十一年應有的覺悟。